1.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每位考生用PPT介绍自己学习和工作简历,介绍硕士期间工作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时间5分钟。每位面试教师围绕考生进行博士研究所需专业理论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及其他相关问题提问,考生回答。每位教师提出1-2个问题,考生从中任选3-4个问题进行回答。
2.各学科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三类考生复试成绩应同一标准,一起复试,成绩按复试成绩排序。
3.复试全过程要录音录像。面试记录表、打分表的记录及书写必须规范,应详细记录考生答题情况,尽量避免涂改,一旦有涂改务必及时签字,后成绩要求四舍五入。
4.对于专业涉及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的考生复试时,专家组应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1人为校外博导。申请人的报考导师及推荐人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
5.各学科复试时间、地点及专家组成员如下:
学科专业复试时间复试地点专家组成员无机化学4月9日13:30化学楼二楼大会议室杨玉林,廉永福,高山,赵辉,朱宇君,夏天有机化学4月8日9:00化学楼528孙志忠,初文毅,高坡,高婷,韩春苗物理化学4月9日8:00化学实验楼423于海涛,井立强,吴伟,史克英,潘清江,谢颖高分子化学与物理4月9日15:20化学楼426赵东宇,秦川丽,牛海军,汪成,金政资源化学4月9日14:00生命楼614报告厅赵凯,郑春英,于冰,王国凤,田国辉
三、其他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招生工作电话:86608042;联系人:李玉鑫
本办法由黑龙江大学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