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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大学俄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则

2018年黑龙江大学俄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5 18:39:00 解决时间:2019-01-14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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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录取规则

1.初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3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初试合格的普通招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通过初审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的200%。录取名单按照总成绩的排名先后依次录取。

3.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只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如有个别考生成绩优异,但其所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应将其调剂给相同(近)专业方向的其他导师。调剂导师必须征得考生、报考导师、调剂导师三人的同意,并将书面同意书存档。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面试导师组集体研究或票决决定。

4.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三类博士考生录取名额由学院统筹安排,以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按照其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14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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