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将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各研究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照招生计划名额,依据导师平均分配方案,按总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