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经考核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1.网上申请
以“申请考核制”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2018年1月3日至1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交纳报名费。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2018年1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快递至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求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齐备,如材料缺失、伪造,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所提交材料包括以下项目: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要求各相关项目填写准确、完整。
(2)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当场审验后返回考生,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证明信),同时需要提交各证书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的复印件及清单(复试时提供原件);
(7)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成果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
(8)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低于3000字);
(10)报考费收据(请考生自行到黑大财务处收费科缴费,报考费150元)。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
3.初审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研究构想、外语水平等),形成初审成绩和意见。
4.答辩考核
2018年3月学校组织初审通过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公开答辩考核。
(1)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就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形核意见。考核通过的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1人为校外博导。申请人的报考导师及推荐人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
(2)申请人简要介绍本人学习经历与研究成果,重点阐述攻读博士的学习计划和科研工作设想,并接受专家组提问。每名申请人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不少于6个。根据培养需要,专家组可对申请人的专业外语能力进行考核。
(3)答辩考核应公开进行,全程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记录。
5.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018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