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论证、制定学院普通本科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2)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学院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负责接待来人、来电、来信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5)组织实施学院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负责招生信息发布和有关文件的归档,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总结和新生报到系统软件的管理维护;
(7)负责跟踪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趋势,了解相关高校的招生形势,加强高考招生改革的学习、研究和探索,实施学院招生改革的新思路;
(8)完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招生管理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院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