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同时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国家及校内奖助政策的评选。
(一)奖学金
奖项奖励标准(元/生、年)奖励范围名额、比例(人/年)备注国家奖学金20000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由省教育厅核定 王震奖励基金创新奖2000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5 学业奖学金8000一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100% 11000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参评人数30%9000参评人数50%新生奖学金10000“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学术学位100% 8000专业学位6000非“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学术学位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新生中排名前30%5000专业学位8000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学术学位100%6000专业学位学院奖学金 学院另行制定
(二)助学金
类别资助标准(元/生、年)资助范围名额、比例(人/年)备注国家助学金6000全日制研究生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助研”岗位津贴1000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第二学年起至学制结束止)100%自然科学学科低标准500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类学科低标准“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8000全日制研究生设岗单位自定此为低标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不限 详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农垦校发〔2014〕88号)。
2018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