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专科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住宿费:900元/年(入住高层六人间的女生开学后再补交住宿费200元/年)
第十三条 其它费用见入学须知
第十四条 除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关的资助政策外,呼伦贝尔学院大学生资助政策有:
1.校内奖学金。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每学年发放一次,一等奖学金1200元,占在校生的3%;二等奖学金900元,占在校生的7%;三等奖学金600元,占在校生的10%。
2.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设置的岗位有:劳动实践岗每人每月200元;学生助理岗位每人每月150元。
3.社会力量资助。学校通过争取社会力量,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目前,我校开展的社会力量资助有:(1)“勤则通”助学金,每年资助1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12000元。(2)“一帮一”结对帮扶资助,由我校各学院及行政部门的在编职工捐资设立的资助,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
4.绿色通道。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呼伦贝尔学院
第十六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内蒙古的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16897788声讯电话查询
第十八条其它省市的考生可通过当地教育科研网或声讯话查询,也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81/查询。
第十九条学校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联系电话:0470-3103126 3103125传真:0470-3103125
E-mail:xsczsb1@***
2018年呼伦贝尔学院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