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类奖学金在2015、2016、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申报;各类助学金在所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申报。
(二)“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参照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略放宽,参照附件3。
(三)学校“爱心助学金”评定条件,参照附件3。
(四)2018级学生评审各类助学金主要参考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同时结合进校后的表现评定。
(五)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具体评审条件参照本通知附件3。
2018年海口经济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评审评定范围及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