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政审汇总表
学院(系):学院(系)拟录取人数:
政审合格人数:制表日期:
经办人:学院(系)负责人:学院(系)公章:
注:1、为便于汇总,该表电子版用Excel制表;
2、报送时间为7月4日(周三)上午。
2018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政审调档《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政审鉴定表》相关要求:应届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负责填写;非应届生由人事档案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