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选派有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经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复试巡视工作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和巡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督查。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并配备秘书1名。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并明确考核环节及考核标准。
复试专家小组应由5名以上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小组导师的教师组成。同一学科专业组建若干复试专家小组的,应兼顾各小组考核环节及考核标准间的平衡性。
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
2018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组织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