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按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及入学总成绩排序(含申请审核考生)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本学院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
2.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硕博连读考生、直博生、审核制考生)。新上岗博导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每名导师年招收在职博士生名额不超过1名。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不占导师招生计划。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将考生复试情况表及建议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审核。
2018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