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名单
各学院根据学校合格线基本要求,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进入复试人数比例由各学院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2。
(二)复试时间
复试定于5月12日进行。各学院须提前将复试细则、具体安排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将复试细则和复试名单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复试考核
1.学术水平考察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应由专门人员做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面试须全程全景录音录像。
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
复试时还应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复试成绩需量化并给出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能力满分50分)。
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复试。对不按时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落实导师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四)调剂复试
符合合格线要求、线上生源多的专业考生可在未招满的专业、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专业应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申请。
调剂考生复试细则同一志愿考生。
(五)破格复试
原则上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对于某些专业科目成绩非常优秀并且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如已经发表多篇高水平科研论文、有多项高水平学术成果或科研奖励等)确有培养潜力的考生,初试成绩略低于复试合格线(原则上不超过5分),经专家组审核后,报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审定方可参加复试。
申请破格复试须填写《河海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河海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破格复试专家推荐表》。
2018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