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次复试时间:3月26日-28日,学院需在3月28日前完成第一次复试,3月28日上午10点前上报第一批拟录取名单。
第二次复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考生可查看相关学院网站信息。
(1)学院资格审核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相关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和体检表。学院需留存相关复印件或原件(如成绩单原件)。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密封完好的《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
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及复印件以及权威机构
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出示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待新生报到入学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原件等,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准备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张,其中一张用于体检,我校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复试时需按照同
等学力考生的有关规定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
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各学院要对考生报考资格和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对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一定要在网上进行复核。国
内学籍学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n核实,国外学历通过留学生服务中心网http://renzheng-search.***.cn/核
实。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2)学院复试
考生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考生进入笔试教室或面试候考教室时间不得迟于规定时间20分钟。
(3)体检
体检费60元/人。3月28日早8:00,考生携带体检表空腹到校医院缴费、体检。
1、笔试(闭卷,占复试总成绩的30%)。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各相关领域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70%)。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心理健康状况、综合素质测试、外语测试、职业实践能力测试4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心理健康状况存在明显异常
实行一票否决。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取参加综合素质面试的教师独立评分的平均值。综合素质面试具体要求:每生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
不少于30分钟(其中复试考生职业实践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综合素质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参加综合素质面试的教师
须独立评分;须对每位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进行记录,综合素质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综合素质面试小组须配备1名或1名以上精通外语
的主考教师。
(1)心理健康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为计算机上机测试,时间40分钟。
(2)综合素质测试(3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反应能力、才艺特长等;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
思想、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
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3)外语测试(2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4)职业实践能力测试(5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已有的或潜在的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活动的能力及可持续发展
的能力,考核方式主要以讲课为主,讲课内容由各领域自行确定。
3、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1.学院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参加复试考生与录取考生比一般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当扩大比例。
2.复试前,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导师进行培训,如招生政策、选拔标准及方法等,要充分发挥和有效规范导师群体的
作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学院督查组,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
3.复试时,笔试和面试需在有视频监控的教室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和监督(学院自备录音笔),且复试过程可录制存盘。面试前通
过抽签确定面试小组专家成员和考生面试顺序,做好抽签登记和面试情况记录。
4.复试前由学院向教务处申请标准化考试教室或自备教室,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全过程录制存盘1年。
七、录取
1、根据各招生领域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标准分*50%+复试成绩*50%),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
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注:(1)初试标准分=初试原始分/初试满分*100;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
2、我校招收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采取“同步复试,分开排名”的方式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录取顺序:第一志愿和调剂
考生分别排名。研究生处根据各领域考生总成绩分数的高低排序,同时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
1”、“候补2”…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有调整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政审)、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