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所有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必须都达到90分(含9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按考生《高等数学》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0分(含90分)和《专业技能》单科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的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按考生《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s/)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对于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我校可在其余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中根据录取原则依序递补录取。递补录取名单将公示后随其他考生一同上报省考试院。
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截止日期为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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