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觉传达设计、英语、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公共课和专业课都达到5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按考生专业课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对于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补录名额,在其所在专业其余参加考试的合格(公共课和专业课都达到5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按考生专业课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序递补录取,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2.体育教育专业:在公共课达到50分(含50分)、专业课达到75分(含75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公共课成绩×0.4+专业课成绩×0.6)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对于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补录名额,在其余参加考试的合格(公共课达到50分及以上、专业课达到75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公共课成绩×0.4+专业课成绩×0.6)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录取(如果综合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序递补录取,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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