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2018年我校科研机构(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光电技术研究院、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和宣城校并入学院统一招生。
(四)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五)复试时,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复试加试费(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在我校校医院体检,须按规定缴纳体检费(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六)如考生本人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需要考生本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在10月25日之前上交学校研招办。保留年限只能为1年或2年。
(七)其他未尽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cn )。
(八)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新文件为准。
(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311室研究生招 生办公室
邮编:230009
电话:(0551)62901228
传真:(0551)62901228
邮箱:hfutyzb@***.cn
网址:http://yjsz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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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
附件下载: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xls
附件下载: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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