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申请-考核”制只招收非定向(全学习)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定向(在职学习)博士研究生。
2、凡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全学习)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学院要制定“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4、请各招生单位于2017年11月24日前,将本单位的考核情况汇总表及综合考核表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有关事宜请登陆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本工作办法以教育部《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为准。
6、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本工作办法具有终解释权,本工作办法至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材料寄送信息.xls
附件下载: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下载: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4:非定向(全)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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