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免试直接录取。
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免试申请表》并附带支撑材料原件提前报学院招生办公室备案以便确认。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免试直接录取。
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免试申请表》并附带支撑材料原件提前报学院招生办公室备案以便确认。
2018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春季分类考试学院职业意向性测试和技能测试免试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