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
2.学院职业意向性测试和技能测试免试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免试直接录取。
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免试申请表》并附带支撑材料原件提前报学院招生办公室备案以便确认。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免试直接录取。
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免试申请表》并附带支撑材料原件提前报学院招生办公室备案以便确认。
(一)录取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坚持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程序:
1、依据学生志愿意向,结合省考和校考折算总成绩。征求考生求学意向,逐分降低录取。
2、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3、4月20日之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考生须在4月底省考试院规定期间,登录安徽省考试院高考报名网站进行院校录取确认;学院择日正式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后择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4、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一)学费:学费、学杂费等收费均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普通高校收费相关标准执行(2018年执行学费普通文理科9600元/学年,艺术类11600元/学年)。
学院建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
学院建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生中一学年后学习成绩和表现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3000元、三等助学金2000元;
4.学院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俭学岗位、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
(二)学籍学历: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属于国家统招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完全同等待遇。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报名咨询电话:0551-63690801、63690802、63690803
传真:0551-63690830
监督电话:0551-62723866-8022
网址:http://www.***/
咨询地址: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咨询大厅(合财尊荣酒店一楼)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
分类考试招生程序流程
报名咨询电话:0551-63690801、63690802、63690803
传真:0551-63690830
监督电话:0551-62723866-8022
网址:http://www.***/
咨询地址: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咨询大厅(合财尊荣酒店一楼)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
分类考试招生程序流程
一、3月5日10:00至3月9日16:00,考生登录http://gkbm.***报名并填报院校志愿。(在高考报名机房操作);
二、3月25日上午在报名地(县、市)参加安徽省分类考试招生考生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语文120、数学120、外语60);及格线待定(往年是110-120分);
三、校考。通过了省文化素质测试及格线的考生可以来校参加校考(4月8、9、14、20日任意选择一天),校考分两大块。面向普通高中生主要是测试职业适应性素质;面向中职类只要是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四、成绩计算与录取。总成绩=省考成绩30%+校考成绩7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和考生意愿相互结合录取。
五、预备录取和正式录取,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先行在学院网站公布一周,没有问题的,考生可以在4月底在高考报名网站正式确认,一经确认就表明正式录取。没有被任何一所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可以再参加高考。
2018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春季分类考试考生的成绩计算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