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笔试≥10分,专业课笔试≥30分,外国语面试≥4分,专业课面试≥6分,学校按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排在本专业招生计划内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导师面试,并确定为本专业拟录取。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3日9:00到所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