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或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指国家承认的在职专业学位硕士(MPH等)、中外联合办学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等,且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报名时需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级研究论文2篇(第一作者,其中一篇影响因子在0.4以上,报名时须出具哈医大图书馆检索中心影响因子证明)或获得部(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前两名有效)。对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由报考导师所在学院组织,并在初试前通知考生,但所选科目不能与本人报考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国家卫计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有关指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等各项条件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学习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报考专业要求
⑴考生原则上按所获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专业进行报考,以国家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⑵非临床医学类考生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须获得所报考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
7、其他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我校将不予准考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8年哈尔滨医科大学全国统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