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志愿报考或是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类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可进入我校复试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除会计专业硕士学位(MPACC)和审计专业硕士学位外,一志愿报考或是调剂到我校专业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可进入我校复试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会计专业硕士学位和审计专业硕士学位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根据学校总体计划完成情况,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议确定。
(4)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议确定进入复试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