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必要时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在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之内,可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6390155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86390112
2018年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批)复试(含一志愿和调剂)调剂的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