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分投档次序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参考其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成绩中小数点后数字按从大到小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课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中职类考生以专业大类,按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各项照顾性加分政策。加分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上以高考文化课总分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以高考总分为准,对相关科目的成绩一般不作具体要求。英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招收以英语授课为主。
第十五条 学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理工类选测科目:物理、化学;文史类选测科目:历史、政治)的等级要求是C和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是测试合格。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分配专业,同分情况下,按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第十六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招生专业未设置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确定考生专业。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学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缴费上学,按学年缴费注册。
第十九条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还设有台达奖学金等。
第二十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改。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288号。
咨询电话:0451-88128888 88128666 88128887
邮 编:150025
学校网址:www.***.cn
哈尔滨华德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
2018年哈尔滨华德学院招生政策及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