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2013年3月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明确要求:“改革导师评定制度,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强化与招收培养紧密衔接的岗位意识,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及其指导研究生的限额。
2018年年初,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强化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把立德树人纳入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
2、随着威海校区硕士生导师队伍不断扩大,导师数量已经超过每年的硕士生招生指标数,招生指标更加紧张。为了优化生源配置,提高硕士生培养质量,决定实行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年度申报制度,将招生指标向培养条件好、培养质量高的导师倾斜,对培养条件不够或培养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导师实行暂停招生措施。
3、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应重视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培养质量方面的考核。特别是针对我校区部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存在“选题陈旧、工程性太强、学术性不够等”问题,以及硕士生普遍反映的进入硕士论文研究时间较晚等问题,在招生计划申报中应包含导师介绍,拟招收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方面的内容,促进导师提前思考和规划硕士论文选题。这将利于有针对性地选拔合适的优秀生源,使硕士生入学后能够尽早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提高硕士生培养质量,同时也是学科评价导师招生计划是否合适的一个重要依据。
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硕士生导师申报研究生处于7月20日公布2018招生硕导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