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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其他事项

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其他事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7 05:44:00 解决时间:2018-11-2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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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其他事项

1.关于与南方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

我校招收部分与南方科技大学(简称“南科大”)联合培养研究生,这部分学生在南科大进行培养,授予哈工大毕业证和学位证,相关政策见学校的有关规定。与南科大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由我校相关院(系)统一组织。

2.关于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各院(系)的复试及录取工作须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另文发布)进行。

3.关于硕士生奖学金评定

校本部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按《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2018级硕士研究生统考生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另文发布)执行。深圳校区、威海校区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分别按深圳校区、威海校区的文件要求进行。

4.MBA、MPA考生的复试

MBA、MPA考生的复试由管理学院负责组织,有关时间和要求见管理学院的通知。

5.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由所在的院(系)负责组织,复试时间和要求等由相关院(系)通知考生。

6.关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待教育部公布国家分数线之后再组织进行,届时由校研招办通知相关院(系)。

7.档案审核及体检有关要求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状况。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校研招办联系人:胡乔迁 季景涛

联系电话:86416113,办公地点:行政楼301房间

学校监察处监督电话:86413389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2月26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2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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