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本学科初试并达到学校统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本学科的复试。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按考生后成绩排序,根据名额由高到低顺序录取。统考生的后成绩为初试四门统考科目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3、若生源不足,首先实行校内调剂,根据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的实际情况,具体调剂名单如下:土木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各调剂2人,其余从机械工程等学科调剂。校内调剂原则为根据考生调剂志愿情况,初试和复试总分排序由高到低顺延录取。
4、若校内生源不满,再接收校外调剂,校外调剂必须是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的统考生,具体调剂招生方案在调剂录取前通过校区研究生处网站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