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导师校内科研工作的需要,除工程博士、联合培养博士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我校国家下拨的博士生招生计划基本全部用于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仅很少量用于招收学术专长、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特别突出的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博士生(简称定向博士生)。定向博士生招生在本年度第二次“申请-考核”中进行。根据学校规定,除工程博士、联合培养博士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导师指导的所有在读博士生中定向博士生的数量不超过1人。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导师招收的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名额包含在年度招生名额内。定向博士生在录取前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在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参与评选和领取学校的各类奖学金和生活补助,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交纳学费,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考关于定向博士生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