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学校上报材料,各单位在审核学生申请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见附件三)认真填写,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须在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须在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
(四)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单位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各单位年级评选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六)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对于出现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报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将调减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
(七)各单位上报材料的纸质版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统一报送至活动中心522室关磊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关 磊86413889(国奖)
陶海亮86418141(国励、国助)
本通知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基本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