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如符合双方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条件,由双方共同发放联合培养写实性毕业证书(由第一主管导师单位负责印制,双方分别加盖公章)。学位授予程序与要求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博士学位。
2018年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