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学校设立助学金、奖学金、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博士生待遇水平。
博士生助学金资助期限为4年,标准为每生每年2.3万元,按月发放;学业奖学金按年发放,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1万元,不分等级,第二、三、四学年(直博生第二、三、四、五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根据博士生学业情况重新评定等级,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1.5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三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助研津贴由导师发放,建议低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每月500元)。(以学校公布的新文件为准)。
教育部设立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评选办法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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