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2017年11月3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送(寄)至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如寄送,在信封上注明资格申请制申请材料,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招生办公室)。
①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②愿意招收该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对申请人学术水准和能力的评价书;③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④身份证以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认证报告;⑤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⑥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全部论文评阅书的复印件;⑦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⑧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不少于8000字;⑩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
2018年华东政法大学资格申请(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取得学士和硕士学位(含入学前可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为全日制,且本、硕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