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法学学士学位,并且大学毕业时的成绩应在原班级中的前百分之二十五(25%);
(2)虽无法学学士学位,但已经被录取在华东政法大学就读法学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3)具有一定法律工作经验或同等学历的在职人员。
2018年华东政法大学麦迪逊分校联合培养高级法律硕士项目第8期开始招生申请人应当符合良好的法律知识基础,包括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