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研招办组织,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由招生学院组织。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在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委员会。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由报考领域所在专业学位类别的教授或副教授组成,成员至少3人以上。
综合考核委员会可以按照专业学位类别或者领域(方向)组织,至少由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5名成员组成。成员应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教授担任;评审委员会的负责人由招生指导小组指定。
(一)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递交申请材料后,由研招办组织专家依据招生简章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专业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
(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时按报考领域和学习方式进行,即对报考同一领域和同一学习方式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专业资格审核时的遴选标准如下:
(1)本人从事教育及相关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育人实效(高分10分);
(2)外语水平(高10分);
(3)已取得的与教育及相关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高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高分40分)。
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额与录取名额之比不超过3:1,专业资格审核通过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三)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综合考核约在6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考核成绩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
录取时按照领域录取,即在相同学习方式的同一领域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综合考核前学院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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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汉语国际教育 | 通化师范学院 | -- | --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 池州学院 | 四 | -- |
汉语国际教育 | 青岛滨海学院 | -- | -- |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 四年 | -- |
汉语(小学教育方向) |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 -- | -- |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招生领域、研究方向、招生方式和名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