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和“大学生士兵计划”为1:1复试,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