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英语二(204)、俄语(202)、日语(203)、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1)、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历史学专业基础(313)、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398)、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课(49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08)这些科目由上海市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组织网上评卷。
如果申请复核请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n或www.***.cn)申请(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通知)。
(二)我校自命题科目:除上述全国统考科目以外的所有科目。
为充分保障每一位考生利益,维护公平和公正。我校自命题答卷在完成阅卷后要求阅卷教师、院系老师及研究生院老师多次反复仔细核查,同时采取两次输入法(每份试卷成绩均输入两次,由不同的人分别输入总分和每道小题的分数,由计算机判断两次输入的是否一致),以避免输入错误。
如考生对公布的自命题成绩仍有疑议,请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成绩查询页面直接提交复核申请。申请时间为:2018年2月3日9:00-2月4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2月4日后我校研招办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试卷(教育部规定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考生可在2月6日17:00后在系统中查询复查结果。
按照相关规定:核查试卷仅限复查是否存在漏批阅、漏登分、登错分、加错分等现象,不对试卷进行重新批阅。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不提供每道题得分情况。
请考生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逾期不再受理!不再接受现场申请、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的复查!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关于成绩复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