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以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备注:设计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周进行专业和方向分流。学生根据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方向,分流时重新折算综合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分流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和方向。【专业分流综合分=(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满分)×600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每个专业方向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类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