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4 17:03:00 解决时间:2018-09-03 15:28

满意答案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n/)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5月14日16:00,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并在线提交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综合信息等。个人陈述限1000字内,内容包含自我评价、展示个性或特长、选择华东师范大学的理由、未来生涯发展规划等。考生须上传完整申请表至报名平台,上传申请表请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2、学校初审

对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将于2018年5月底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3、志愿填报

考生参加高考,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填报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4、学校考核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填报情况、高校初审合格名单,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名单。面试资格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学校将组织对入围面试资格名单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布。不参加学校面试考核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9-03 15:28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n/)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5月14日16:00,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并在线提交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综合信息等。个人陈述限1000字内,内容(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计划及专业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招生专业组情况见附表。(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n/)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5月14日16:00,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并在线提交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综合信息等。个人陈述限1000字内,内容包含自我评价、展示个性(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1)即日起至5月15日17:00前,考生可登录“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http://bm..cn/),自行注册、获取报名号,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的申请材料。(2)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申请材料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其中,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上海市统一提供。初审结果预(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咨询及联系方式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咨询电话:021-64252763传真:021-64253762电子邮件:zsb@.cn本科招生网:http://zsb..cn/(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学校初审
2、学校初审对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将于2018年5月底在报名系统中公布。(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学校考核
4、学校考核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填报情况、高校初审合格名单,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名单。面试资格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学校将组织对入围面试资格名单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布。不参加学校面试考核的将取消录取资格。(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录取办法
四、录取办法学校终根据高考投档成绩占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学校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投档成绩×600÷660(折算为满分600)+学校考核成绩(满分30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组依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进行预录取。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依次以高考投(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