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院设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每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考核形式均为面试,三部分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拟定于2018年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核内容:
2018年华东理工大学艺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