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小组,对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拟定于2018年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个部分,每个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形式均为面试,每一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由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小组,对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拟定于2018年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个部分,每个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形式均为面试,每一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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