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将上述材料按细则规定顺序排列(不装订),并附上目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快递至报考学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放弃处理。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
接收申请材料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1月25日
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9日
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3月9日,以收到邮件的邮戳为准。
申请材料请考生用EMS快递至如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三教203室李老师,电话021-64253644。
2018年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表等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