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9日前(注:1月29日—3月4日放假期间不收取材料)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1份并签字);
2.体格检查表1份(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有效期为2017年12月-2018年2月);
3.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考生的后学历学位如果是境外获得的,必须先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1份;
注意:无法直接在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请提前两个月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完成认证后,请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认证办法详见http://www.***.cn/xlrz/。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个人陈述1份(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8.在校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1)若为已发表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并在SCI数据库检索,将检索结果打印,注明影响因子。(2)若为已录用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接收函及期刊封面。
注:所有的学术论文均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收。
9.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信;
10.五年内外语成绩证明的复印件1份;
1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表等材料;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3-11)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其中材料1和材料2需单独分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快递至: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实验十七号楼304室程老师收邮编:200237电话:021-6425297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放弃处理。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
2018年华东理工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