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使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学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和过程监管。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二)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若干面试专家小组(以下简称“面试小组”)。
2018年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节选)指导思想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