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
2.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时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应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4.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答题卡与本人报考的类别、科目、试卷页数、大题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核准信息后,在指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条形码。
5.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纪处理。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
6.考生遇到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含义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7.答题卡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在同一科目考试中,不得使用不同颜色的墨水。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不得在草稿纸上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填涂答题卡客观题型必须使用2B铅笔。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9.考生应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实填写《考场登记表》和《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考生在《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10.考生离开考场前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11.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
12.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本次考试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按照《刑九》进行处理。
2018年河池学院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