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组织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5月4日下午16:00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召集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布置复试工作。由招生导师组织5名以上(含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试。相关专业的招生导师也可合并复试。复试可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重点测试临床技能。将复试情况填入《河北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附件二)。
5月8日下午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到导师所在单位进行复试。请考生提前与导师联系,确定具体复试事宜。
各二级学院于5月10日将《河北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和《2018年统招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至研究生学院。5月14日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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