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共同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5)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6)学生本人大学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1.登陆网址https://sls.***.cn/,如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忽视,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
2.点击首页的申请贷款,填写贷款信息-贷款基本信息。输入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请原因。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贷款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贷款年限长20年,具体计算方法: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3(计算结果大于20的填写20),短不少于5年。
3.选择共同借款人,系统会自动载入历史共同借款人。如原共同借款人1人到现场办理续贷,不用自己上传身份证,到贷款办理现场由县级资助中心扫描上传。续贷学生也可以选择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如新增共同借款人,需要和新增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现场签合同,并现场扫描身份证。
4.贷款资料确认。贷款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贷款”。(确认填写信息,如发现填写错误可点击上一步返回修改)。
5.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后,点击“确定”。
新贷:
新贷:
1.登陆系统。打开网址https://sls.***.cn/,如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忽视,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
2.点击网站上的“注册”,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密保问题、密保答案、密码和确认密码,请牢记密码。
3.注册完成后,注册完成后,页面会直接跳转到贷款系统首页,请点击“资料完善”。
4.也可以在助贷网站登录页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登陆系统后,点击“资料完善”。如忘记密码,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页面右下角的“忘记密码”超链接,进入“请选择您找回密码的方式”。
方式1: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
输入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然后按照密保问题,填入答案,输入新密码并确认。
方式2:拨打95593呼叫中心电话找回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热线电话95593,接通后,继续按“1”,报学生身份证号码由人工服务重置密码。
方式1: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
输入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然后按照密保问题,填入答案,输入新密码并确认。
方式2:拨打95593呼叫中心电话找回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热线电话95593,接通后,继续按“1”,报学生身份证号码由人工服务重置密码。
5.选择入学前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6.完善个人信息,确认保存。(不用自己上传身份证,到贷款办理现场由县级资助中心扫描上传)
7.完善就学信息。(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不用自己上传,到县资助中心现场扫描上传)
8.点击首页的“申请贷款”或我的贷款的“贷款申请”卡片申请贷款。
9.点击“贷款申请”,弹出贷款申请窗口,输入贷款金额,选择贷款年限及申请原因,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贷款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贷款年限长20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3(计算结果大于20的填写20);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3(计算结果大于20的填写20)。短不少于5年。“申贷原因”,依次录入“原因描述”,为便于县级资助中心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建议尽量详细描述家庭经济困难具体情况。
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下半部分,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此支付宝账户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由支付宝公司统一扣划,专门用于贷款发放和归还,不能用于其他转账支付)。请学生在生成贷款合同两周内完成贷款支付宝账户的实名认证,避免影响后期相关业务。
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下半部分,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此支付宝账户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由支付宝公司统一扣划,专门用于贷款发放和归还,不能用于其他转账支付)。请学生在生成贷款合同两周内完成贷款支付宝账户的实名认证,避免影响后期相关业务。
10.填写共同借款人信息。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家庭电话、关系(近亲属)、手机、邮编、户籍地址、家庭地址,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完成后点击“下一步”。(不用上传身份证,可以到贷款办理现场由县级资助中心扫描上传)。
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共同借款人不是父母的年龄应在25-60周岁。
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共同借款人不是父母的年龄应在25-60周岁。
11.贷款资料确认。贷款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贷款”。
12.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后点击“确定”。
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在系统中填完后从系统导出,不得手填,也不得导出空白表格后自己编辑),首次申请且未参加预申请的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到村(居)委会在“资格审查情况”栏加盖公章,填写资格审查单位名称、审查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续贷、已通过高中预申请学生(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系统导出申请表“高中预申请”项为“已申请”)资格审查情况”栏不需要盖章。
打印出申请表格后,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内容(申请表上学制信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内容与系统中显示应保持一致),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导出、打印申请表格,不得直接在申请表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申请表格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在系统中填完后从系统导出,不得手填,也不得导出空白表格后自己编辑),首次申请且未参加预申请的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到村(居)委会在“资格审查情况”栏加盖公章,填写资格审查单位名称、审查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续贷、已通过高中预申请学生(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系统导出申请表“高中预申请”项为“已申请”)资格审查情况”栏不需要盖章。
打印出申请表格后,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内容(申请表上学制信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内容与系统中显示应保持一致),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导出、打印申请表格,不得直接在申请表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申请表格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1.现场申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按照规定办理时间持《申请表》(无需加盖公章)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在“湖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如因特殊原因,在现场办理时间前未录入或高校未完成续贷声明审批,可到县资助中心现场录入、审核。
2.资格审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3.预签合同: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签订电子合同。到场一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
如:学生“张三”现场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由其他任何人代替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到场一方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如:学生“张三”现场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由其他任何人代替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到场一方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4.打印《受理证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见附件《受理证明模版》,上面附有“校验码”,需上交高校)交给学生,学生裁下上半部分交给高校,下半部分“支付宝密码”自己留存,如《受理证明》“校验码”遗失,回执将无法录入,贷款将不能获得审批。
新贷:
新贷:
1.现场申请:学生按照规定办理时间持《申请表》和以上“四、准备工作”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在“湖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2.资格审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资料进行审查。
3.现场考核:新贷申请人进行贷款知识的考核,考核内容以《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见附件)为主。
4.预签合同: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电子《借款合同》,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各拿一份电子合同的印刷件。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名应尽量工整,保持与系统、合同信息一致。签订合同后,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合同上的涉及内容,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合同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打印、签订合同,不得直接在合同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合同中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名应尽量工整,保持与系统、合同信息一致。签订合同后,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合同上的涉及内容,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合同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打印、签订合同,不得直接在合同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合同中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5.打印《受理证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见附件《受理证明模版》,上面附有“校验码”,需上交高校)交给学生,学生裁下上半部分交给高校,下半部分“支付宝密码”自己留存,如《受理证明》“校验码”遗失,回执将无法录入,贷款将不能获得审批。
2018年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