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逐步建立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机制。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社会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可参照以上模式自行选择报考方式。鼓励高职院校按大类联合考试招生,2016年将院校联考类别增至10个,2017年实现全部按大类联合考试招生。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应用型本科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模式。
2.进一步完善各类职业教育衔接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制度。打通职业教育学生从中职到高职和应用型本科的学习通道,实现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继续完善职业教育中、高职衔接的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多种形式的培养模式,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相互衔接、融会贯通的立交互通体系,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满足经济社会对各层次技能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2016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60%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方案另行制定。
2018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