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教育厅“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规定,所获奖项与考试二类专业相同或相近,向报考院校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
(1)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考试二类并按提示要求缴费;
(2)3月15日9时至3月20日17时,考生须按报考院校有关要求提出申请。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上传免试录取考生名单并备案。
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 联考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