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纲制定: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编写,考试前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二)命题:各类别专业统考笔试、面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三)考务组织与评分: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务组织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点设在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和黄冈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和黄冈市及其辖区内考生在本地区参加考试,其他市州考生均在武汉市参加考试。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统考考务组织与评分由武汉音乐学院负责实施;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编导专业统考考务组织与评分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实施;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考务组织与评分由武汉纺织大学负责实施。各组考院校负责制订考务细则、考试实施办法、考试流程,并向社会公布。
(四)评委选聘: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委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全省范围内聘请,分类别分专业建立评委库。考试前由省教育考试院及相关组考院校根据《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委管理办法》在评委库中抽取评委,并对评委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
(五)考试巡视: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各组考院校派出巡视员,监督检查试卷安全保密、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等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2018年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组织与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