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工作由省、市(州)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部署、督导,考生户籍所在地县
(市、区)公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政审时间为6 月25 日至30 日。考生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下载《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按要求填写好相关栏 目。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提出政审申请,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政审。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发函,协助、配合做好考生政审工作。
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政治审核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 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
〔2001〕1号)执行。
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公安机关须到所在中学或居民委员会(村)调查,其家庭成 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须到其所在单位调查。
考生应于面试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政审情况,政审合 格考生领取本人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 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作为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的依据。政审不合格考 生不参加相关面试、体能测试、体检。
答案来源于: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阳光招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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